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3-01-05 17:29
各市交通运输局, 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发展中心、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目指挥部:
为加强我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国家档案局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实际,现就做好我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我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18)、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0〕382 号)、《交通建 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办发〔2007〕436 号)、《交通运输 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交办档函〔2015〕697 号) 等国家档案局及交通运输部规范性文件。各单位各项目在国家档案局及交通运输部相关标准制度的基础上可 结合本单位或本项目实际情况,从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出发制定适用的项目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二 、加强工作组织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各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 理的原则,对全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建设单 位对本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业务上接受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项目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 作内容,按照 “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 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
三 、加强全过程控制
各参建单位应加强项目文件过程管理,通过节点控制强化项 目文件管理,实现从项目文件形成、流转到归档管理的全过程控制。
项目建设过程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 的项目文件均应收集齐全, 由项目文件形成单位或部门进行整理归档。
项目文件整理应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收集归档的项目文件应能全面、准确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过程。勘察及测量基础资料、施工记录必须是现场原始记录, 由文件材料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现场原始记录如需 清稿或录入档案管理系统,需将现场原始记录与清稿后的记录文件或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形成的记录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各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 理的原则,对全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建设单 位对本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业务上接受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项目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 作内容,按照 “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 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
三 、加强全过程控制
各参建单位应加强项目文件过程管理,通过节点控制强化项 目文件管理,实现从项目文件形成、流转到归档管理的全过程控制。
项目建设过程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 的项目文件均应收集齐全, 由项目文件形成单位或部门进行整理归档。
项目文件整理应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收集归档的项目文件应能全面、准确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过程。勘察及测量基础资料、施工记录必须是现场原始记录, 由文件材料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现场原始记录如需 清稿或录入档案管理系统,需将现场原始记录与清稿后的记录文件或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形成的记录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签署手续应完备,严格执行相关责任人亲笔签名,确保责任 落实。电子签名认证及使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 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 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应做好文件材料签名备案登记工作及 U-key 领用登记工作,登记表应收集归档。
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项目文件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应按《公路工程质检鉴定办法》的有关规 定,加强项目质量保证资料的审查,对存在较大问题的应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 、积极推进项 目档案管理现代化
有条件的项目可以探索在建设过程中应用项目建设管理系 统同步形成、归档电子文件的方式,加强对项目文件材料形成、 收集、归档的实时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项目电子文件的 形成和流转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系统应当具 备电子文件管理及归档功能,并能对项目文件形成与流转实施有 效控制,保障其真实、完整和安全,能够在形成、流转过程中及时跟踪、检查和补充与项目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等变更相关的项目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和项目管 理、运行、维护等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我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水平。
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项目文件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应按《公路工程质检鉴定办法》的有关规 定,加强项目质量保证资料的审查,对存在较大问题的应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 、积极推进项 目档案管理现代化
有条件的项目可以探索在建设过程中应用项目建设管理系 统同步形成、归档电子文件的方式,加强对项目文件材料形成、 收集、归档的实时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项目电子文件的 形成和流转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系统应当具 备电子文件管理及归档功能,并能对项目文件形成与流转实施有 效控制,保障其真实、完整和安全,能够在形成、流转过程中及时跟踪、检查和补充与项目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等变更相关的项目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