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涉企业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0-06-15 17:27
各市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中直驻桂有关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 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7〕236号)及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示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自治区 财政厅组织开展我区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对照国务院部 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容,对我区涉企保证金项目进行了规 范、核实。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形成我区23项 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 布,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
各市、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 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 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
二、 做好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
各市对照自治区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对未列入清单的保证金项目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清单规范的项 目进行规范;加快清退返还已取消保证金资金,以及逾期未返 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2018年3月16日前要全部完成。 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和审计部门作用,加强监督检 查,调查和制止各种借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的行为。对违 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要严肃 查处,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
三、 建立健全涉企保证金配套管理制度
我区执行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各市和对应的部门要抓紧完 善管理制度,建立资金台账,规范管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 严肃财经纪律,将保证金收取和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创新管 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 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征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额度),适度 扩大银行保函的应用范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四、加强对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宣传解读
各市、各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宣传,通过清单查询、 政策解读、现场咨询等形式帮助企业了解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和有关政策。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涉企保证金清理 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市涉 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及2017年资金台账情况请于2018年3月16 日前报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 工业和信息化委),并抄送自治区财政厅。
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崖正阳;电话:0771-809516E 18977775689、8095275 (传真);电子邮箱:gxjjyx6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2.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涉企保证金台账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 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7〕236号)及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示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自治区 财政厅组织开展我区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对照国务院部 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容,对我区涉企保证金项目进行了规 范、核实。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形成我区23项 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 布,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
各市、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 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 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
二、 做好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
各市对照自治区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对未列入清单的保证金项目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清单规范的项 目进行规范;加快清退返还已取消保证金资金,以及逾期未返 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2018年3月16日前要全部完成。 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和审计部门作用,加强监督检 查,调查和制止各种借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的行为。对违 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要严肃 查处,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
三、 建立健全涉企保证金配套管理制度
我区执行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各市和对应的部门要抓紧完 善管理制度,建立资金台账,规范管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 严肃财经纪律,将保证金收取和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创新管 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 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征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额度),适度 扩大银行保函的应用范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四、加强对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宣传解读
各市、各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宣传,通过清单查询、 政策解读、现场咨询等形式帮助企业了解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和有关政策。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涉企保证金清理 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市涉 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及2017年资金台账情况请于2018年3月16 日前报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 工业和信息化委),并抄送自治区财政厅。
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崖正阳;电话:0771-809516E 18977775689、8095275 (传真);电子邮箱:gxjjyx6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2.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涉企保证金台账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1月30日印发
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